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息化基础设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信息化基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326A004
2.2 招标项目名称:信息化基础设备
2.3 数量:1(套)。
2.4 设备招标范围:
信息化基础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实施。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2个月内信息化基础设备到货,三个月完成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2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设备业绩合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注:合同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验收证明材料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附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或内审)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带本项目招标编号)的授权书原件。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