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四期-乐桥镇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四期-乐桥镇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备案表(编号:2404-340124-04-01-432994)
1.4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康江建设投资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四期-乐桥镇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NNGZ5001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NNGZ50015 2.5 建设 主要包括污水管网、道路、照明等配套附属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1959.26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乐桥镇老院社区和金桥村现状污水进行“分类处置、生态净化”的科学方案:黑水进入农户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采取定期清掏或利用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置;灰水进行管网收集,统一输送进入终端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从而最终达到整治提升环境的目的。主要包括污水管网、道路、照明等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服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EPC项目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市政或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 1 家,设计单位 1 家);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 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3)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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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gzy.hef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