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
2、项目编号:豫教招标采购-2026-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长安小学食堂,位于西教学楼一楼,食堂面积约470平方米,师生就餐人数约2200人,具体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场所,保证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的水、电的正常供应(实行计量收费,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在服务期间自主合法经营管理、自负盈亏,委托经营期间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5、服务内容: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中标方向师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学校对其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和价格、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中标方需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健康、安全的饮食服务,合理搭配,满足师生用餐需求。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餐不受影响,确保师生对学校饮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
6、服务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7、服务期限:2年
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段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
2、 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
3、售价:500元(以转账形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售后不退。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
账 号:371903102310201
财务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六、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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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e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