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乐天溪、下岸溪临时码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2002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乐天溪、下岸溪临时码头工程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乐天溪临时码头位于三峡大坝下游约9km处长江左岸,乐天溪口上游约500m处,码头建设1个3000吨级滚装泊位和1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下岸溪临时码头位于长江左岸乐天溪口下游约2km处,码头建设1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临时码头工程的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装卸工艺设备、水工建筑物、道路堆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等。其中,码头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实体斜坡道、护坡护岸、系靠船墩、陆域墩台、钢引桥等;装卸工艺设备主要包括装船机、皮带机等。
项目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乐天溪临时码头工程:
1)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实体斜坡道1条、墩式码头1座;
2)工艺设备:墩柱式装船机2台,带式输送机2台;
3)港池疏浚工程;
4)配套工程:停车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导助航设施、变形监测及验收等所有内容。
(2)下岸溪临时码头工程:
1)水工建设物:墩式码头1座;
2)工艺设备:墩柱式装船机2台,带式输送机2台;
3)配套工程:停车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导助航设施、变形监测及验收等所有内容。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底(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0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版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建项目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独立承担的已建或在建的1项3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施工业绩,已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在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
(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国内已建或在建3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2)拟任技术负责
3)其他人员要求: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分别配置一名分管安全副经理和一名专职安全总监;分管安全副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总监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3年及以上安全岗位工作经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上述项目管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总监等人员不得兼任。
(4)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无连续两年财务亏损,须提供2022、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