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工程概况:大柳塔煤矿厂区及矿井水提标改造项目区域存在显著绿化缺陷:部分覆土长期裸露,无地被植物覆盖,导致扬尘污染与水土流失风险加剧;硬质场地与绿化区域边界模糊,未设置分隔篱带,空间规划缺乏秩序;区域内道路缺少行道树,难以形成连贯的道路景观;植物配置种类单一,缺乏背景树种搭配,种植层次简单,无法构建具有生态效益与观赏价值的植物群落体系。
采购范围:大柳塔矿工业厂区绿化工程和大柳塔煤矿矿井水提标改造项目区绿化工程打包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大井工业厂区绿化部分:乔木类约260棵、灌木球类约316株、篱带类约1433m2、地被类约2370m2;种植土约821m3、场地清理约3625m2、砾石约31.5m3、垃圾清运约578m3等。
2.矿井水提标改造项目区绿化:乔木类约507棵、灌木球类约262株、篱带类约1596m2、地被类约1183m2;种植土约525m3、场地清理约2650m2、砾石约222.4m3、垃圾清运约315m3等。
3.土建安装部分:项目区的水电、园建、给排水改造等部分。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总工期11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6月7日。
水电、园建、给排水工程(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4月23日。
绿化工程(11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7日。抚育新工(365日历天)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7年6月7日;抚育后期(730日历天)2027年6月8日至2029年6月7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施工期,如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或补办必要的施工手续造成工程暂停或工期延误,采购人给予施工期顺延,但不予费用赔偿。
质量要求:
1.绿化部分: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建设地点:大柳塔煤矿。
安全文明标准: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文明施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700万元(含)以上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明确的管理单位),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票日期须在2025年11月12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明确的管理单位),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用户证明材料还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另须提供与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票日期须在2025年11月12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同类型标的物是指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7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5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的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1)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明确的管理单位),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2)用户证明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若合同中未体现)、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完成情况评价,否则按无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19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