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关于江苏鸿泰药业公司新建绿色智能原料药厂项目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8     浏览:0    
核心提示:江苏鸿泰药业有限公司新建绿色智能原料药厂项目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
 江苏鸿泰药业有限公司新建绿色智能原料药厂项目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工业园区盐北大道南侧、陆集路西侧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江苏鸿泰药业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新建绿色智能原料药厂项目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  1、废气处理系统工程范围说明(包含所有废气处理系统):
  要求:江苏鸿泰药业有限公司结合公司生产需求,拟对厂区内7个车间、质检楼、污水处理、危废仓库、罐区等设施排出的VOCs废气、含氯等卤素废气、含氢废气等进行收集、输送、处理,达标排放。
  1.1、各车间废气(不包括含氢废气)处理系统:对一、二、三、四、八、九、十车间废气通过管道收集、预处理系统后,含氯等卤素废气经树脂工艺处理,共同进入RTO蓄热式热力焚烧炉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1.1.1、本项目建设两套20000m³/h风量RTO三室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在污水处理区域西南侧,预留一台套40000m³/h风量RTO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位置;
  1.1.2、其中三、四、八、九车间含有氯等卤素废气,单独收集后须配置一套处理能力不低于4000m³/h“碱洗+水洗+除雾+树脂吸附脱附”系统,作为RTO焚烧前的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安装在污水处理区域南侧,处理后再进入RTO系统,以此减少含有氯等卤素废气进入RTO,延长RTO使用寿命。
  1.1.3、其中各车间预处理系统安装在相应车间楼顶。
  1.2、各车间含氢废气处理系统:对三、四、八、九车间的含氢废气进行分别处理达标排放;相关设施安装在相对应车间楼顶;
  1.3、污水处理区域等废气处理系统:包含污水处理区域(含各池体内、环保设备间、实验室)、危废库、罐区(接入点每个储罐呼吸阀出口)等废气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部分安装在危废库北侧,部分安装在RTO区域;
  1.4、质检楼废气处理系统:对质检楼的废气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安装在质检楼楼顶;
  1.5、所有废气收集管道由发包方负责送至各单体楼顶或墙侧面,污水处理区域废气管道至池顶(URS里另有明确除外),各类废气有可能会多根出屋顶,后续支、总管管道及废气处理系统均由投标人负责;罐区废气从各储罐罐体接出,此管道及废气处理系统均由投标人负责。
  2、所有废气处理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废气输送管路(含阀门等)、仪器、电气、仪表等及其相关的电控、联锁、报警、操作系统、保温、防腐、防护、防雷、接地、静电防护、照明、围堰(含盖板)及雨污水分离排液、土建、防雨棚、操作平台、采样平台、电缆及桥架(部分桥架可利用发包方现有主管廊,即车间至污水处理主管廊)、在线检测室(含内部配置设备、仪器、空调、给排水等)、采暖通风、消防、给排水等系统所有相关设计、报审、制造、供货、施工、调试、培训、达标排放、验收、质保、仪器和仪表第三方检测、特种设备(含管道)安装告知报验注册登记等均在总包范围。
  2.1、废气项目设计还包含:安全设计专篇(包含LOPA分析,HAZOP分析等)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职业卫生设计专篇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废气治理方案分析说明及专家评审含上述所有文件编制及专家评审等一切费用(专家均为发包方的当地政府认可的省级及以上专家)。
  协助发包方完成废气变动分析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政府验收,协助排污许可办理、协助废气工程中环保设施、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验收等。
  2.2、根据本项目URS及附件环评、PID图等要求,对所有废气处理系统进行设计(包含设计专篇等)、制造、运输、测试、检测、安装、调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验证、提供文件、陪产等。投标人应保证所有废气处理系统全部符合本URS文件及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URS及附件为最基本要求和配置,投标人需确认能满足相关法规及排污许可要求;所有废气达标排放;环保、安全、职业健康三同时(废气部分)验收。如因后期验收(含质保期内)需要而增加设备或配置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本工程为EPC工程(交钥匙工程),工程总包范围涉及内容包括全部废气处理系统总体设计(包含安全、职业卫生设计专篇等)、分析报告、专家评审、制造、采购、施工、培训、验证、安装调试、陪产、运行验收合格等,均包工包料,最终协助发包方取得排污许可及环保设施、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等验收为止。
  2.4、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需对本文件全部文件(如附件4.1、环评中废气处理要求等文件)、附件条款(URS与全部附件如工艺流程图、PID图等互为补充说明,如有冲突,按高标准要求执行)逐条进行阅读理解编制相关投标文件;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招标清单、招标图纸等资料有疑问,可登录守正平台提交网上提问,招标人统一进行回复、发布标前澄清。
 
交货期/工期: 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
  深化设计及确认(具体要求见URS14-2条款)30个日历日,硬件建设120个日历日,调试时间(不在硬件建设期内)以业主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须至少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化工石化医药)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其一即可)。 
  2、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提供至少两份业绩,每份业绩的合同签订日期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
  业绩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的废气处理系统工程业绩,合同中须包含RTO设备安装和调试,且RTO设备的处理风量大于或等于20000m3/H;已完工验收。
  业绩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须提供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的废气处理系统设计业绩;合同中须包含废气处理设计;且RTO设备的处理风量大于或等于20000m3/H;已完工验收。
  (2)业绩须所处理的污染因子中常规有机溶剂不低于8种,其中至少一份业绩还须包含含氯有机溶剂,如二氯甲烷等。
  (3)投标人所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清单如下:
  ① 业绩合同(含项目名称、双方主体信息、项目范围概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② 可证明完工验收的资料。
  ③ 可证明RTO设备的处理风量大于或等于20000m3/H的资料。
  ④ 可证明所处理的有机溶剂污染因子的资料。
  业绩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经理:(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4)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文件 
  4、安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自2022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1)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承担RTO核心部件生产制造、设备安装及施工工作;
  (2)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若联合体成员资质在投标后降级或失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7)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或盖章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与本工程配套的生产基地名称、地址和RTO相关设备的制造照片来证明其具备生产制造RTO设备的能力。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配备安全员一名(专职),须提供该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 -  2025年11月24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