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环境组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环境组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50341A048
2.2 招标项目名称: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环境组件
2.3 数量:1套
2.4 设备用途及系统组成:
设备用途: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环境组件是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对民机软件开展调试和测试。实现对目标环境的启停控制,并通过专用总线实现目标代码的下载以及结果的收集。适配多型目标处理器产品。提供半实物目标环境用于替代真实目标环境,支持构建4余度同构和异构系统。支持第三方自动化测试工具软件调用,实现软件低级自动化测试。实现软件高级自动化测试。提供可视化界面软件,实现环境配置、监测和控制。实现异步并行自动化测试。
系统组成:机柜式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支持套件(2套),桌面式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支持套件(1套),便携式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支持套件(1套),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驱动软件,民机软件自动化高级测试软件,民机软件自动化测试支持套件上位机软件,民机软件并行测试代理软件。更多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签字并盖章生效后120个自然日(含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达到交付与验收状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附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的或单位内审的2024年财务报表。
3.5 业绩要求:投标厂商2022年至今有交付的软件自动化测试技术相关3个以上(含3个)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和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或信誉承诺书。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