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航飞机起落架 301热处理厂房屋脊通风器安全隐患整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航飞机起落架 301热处理厂房屋脊通风器安全隐患整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航飞机起落架 301热处理厂房屋脊通风器安全隐患整改
招标编号:0623-2570N2209256
2.2 招标范围:301热处理厂房屋脊通风器安全隐患整改,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3 项目
2.4 工期: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60天内。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预算金额:3237698.63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3.4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三年,则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财务报表。
3.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号的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失信相关记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