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1月)隔河岩、高坝洲及宜昌区域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915 )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江公司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1月)隔河岩、高坝洲及宜昌区域保安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清江公司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1月)隔河岩、高坝洲及宜昌区域保安服务。
2.2招标范围
1)服务范围:本项目共分为隔河岩、高坝洲及宜昌三个区域,分别指:隔河岩水电站,位于湖北省长阳县龙舟坪镇西寺坪村;高坝洲水电站,位于湖北省宜都市高坝洲镇天平山村;宜昌市清江大厦办公楼,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该楼地上建筑28层,地下停车场一层。
2)服务内容:各区域24小时秩序维护服务和日常管理(执勤、巡逻、监控、维稳、消防、交通、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等),做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以及在确保安全服务目标实现的同时为招标人提供其它服务。
2.3服务期
服务期:2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明确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服务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年(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上述业绩要求的特征信息)。上述业绩均以每12个月为一个年度,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合同期限不足12个月的不计入业绩;
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其提供的业绩应仅限于该分支机构自身或其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业绩,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不符合本次投标的业绩要求;
(3)人员要求:3名保安中队长均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或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