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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邮件处理中心土建改造及电力设备配置工程(供电、变电、配电系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业主按工程审计结果据实结算。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

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业主按工程审计结果据实结算。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260.23288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2个提供3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含)以上电力工程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发票需要在国家税务平台上查验真伪(查验网址 )并提供查验结果截图。未提供或不清晰无法辨别的视为无效案例。

5.供应商须承诺维保期内,如发生故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投标单位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1.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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