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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陇东能源公司正宁电厂#3备班楼、维保办公楼、材料仓库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4     浏览:0    
核心提示:甘肃正宁电厂#3备班楼、维保办公楼、材料仓库建筑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甘肃正宁电厂#3备班楼、维保办公楼、材料仓库建筑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2 规模及建筑特征:
 
规模:正宁 2×1000 兆瓦调峰煤电项目是依托庆阳市宁正矿区煤炭资 源规划建设的煤电一体化项目,是集团打造陇东能源基地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规划容量4×1000兆瓦 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本期建设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正宁 2×1000 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开工,于 2025年4月两台机机组均已投产。
 
建筑特征:#3备班楼、维保办公楼、材料仓库工程建设于正宁电厂厂区内,涵盖3#备班楼、维保单位维保办公楼、物资储存仓库等建筑,建筑功能包含宿舍、办公及物资储存等功能。3#备班楼、维保单位办公用房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桩基承台+防水板;物资储存仓库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桩基承台+防水板、屋面为钢结构。
 
2.3 标段划分:  /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5 工期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共13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甘肃正宁 2×1000 兆瓦调峰煤电项目#3备班楼、维保办公楼、材料仓库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及原材料、设备采购、试验检测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6.1设计
 
设计内容涵盖建筑、结构(含地基处理)、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强电、弱电、智能等各专业及室外工程(道路、绿化、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设计。完成门窗、幕墙、轻钢结构、智能、弱电等专业厂家二次深化设计;确保设计成果及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技术服务等工作。
 
2.6.2施工工作
 
完成#3备班楼、维保办公楼、材料仓库建筑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涵盖地基处理、截(凿)桩头、开挖、回填、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电气线路铺设、暖通系统安装、消防系统安装调试、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等)、室外工程(如室外管网、道路、场地平整、绿化等与建筑物配套的附属工程)、委托第三方沉降观测(包含高边坡、周围建筑物的沉降位移观测);完成相关专项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检测)合格证书(消防验收、电梯验收、室内环境检测验收等)工作,配合项目开工到竣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验收等工作。
 
2.6.3原材料、设备采购及试验检测工作
 
负责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石子、砂子、水泥、混凝土、门窗、各类建筑装饰材料、电梯、配电箱、消防设备、通风空调设备等,确保所采购物资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保障物资按时供应至施工现场,包括到厂材料、设备的第三方检测、试验;各阶段检查验收的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业绩;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体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或合同总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
 
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满足有效性要求的电子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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