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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皮带机智能运行系统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3     浏览:0    
核心提示:鄂州发电公司输煤皮带机智能运行系统研究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鄂州发电公司输煤皮带机智能运行系统研究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鄂州发电公司三期机组于2018年投产发电,年需燃煤约401×104t。为加强上煤线管理,减少发电燃料成本,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拟通过运用三维数字孪生交互、皮带缺陷检测、人身和设备安全保护、环境在线检测、萌芽期故障预警、关键点设备健康状态评估等新技术,对火电厂输煤皮带机智能运行系统开展研究。
 
2.2招标范围
 
1.完成三期输煤皮带机智能运行系统相关硬件设备供货以及安装服务,包括机房服务器、机柜、主网交换机、智能微网汇聚主机、激光视觉纵向防撕裂装置、智能型雷达堵料检测装置、拉绳开关等。
 
2.输煤皮带机智能运行系统的调试及应用。
 
3.完成科创技术成果,包括科技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专利不少于3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2.3项目周期
 
本项目拟在8个自然月内完成全部现场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在24个自然月内完成科研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软硬件集成业绩,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业绩须至少含有以下一项工作内容:
 
①软件开发及数据接入;
 
②数字孪生开发。
 
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情况、工作内容等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特征;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2024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23日9时整至2025年9月2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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