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 江苏省 2025-2027年设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712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采购内容:宏站、室分、微站、维护改造、综合解决方案设计、运营商拓展业务、能源业务、行拓业务等设计服务产品。服务执行中国铁塔股份 江苏省 设计服务技术规范。服务内容具体要求和分工界面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3条。
1.2 设计期限: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方案,20个工作日(以工期为准)内,乙方应完成设计及其修正任务,并提交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
1.3项目概况:
1.3.1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14841.22万元,税率6%,含税15731.6932万元。
1.3.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1.3.3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3.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份额及服务区域划分如下:
综合排名 |
采购预算金额 |
份额 |
其中:投资类预算(不含税,万元) |
其中:成本类预算(不含税,万元) |
|||
(不含税,万元) |
比例 |
金额(不含税,万元) |
预算金额 |
2年成本预算(不含税,万元) |
A类人员数量 |
B类人员数量 |
|
第一名 |
14841.22 |
40.387% |
5993.98 |
4602.70 |
1391.28 |
3 |
29 |
第二名 |
27.159% |
4030.70 |
2681.66 |
1349.04 |
3 |
28 |
|
第三名 |
13.772% |
2043.96 |
1215.00 |
828.96 |
2 |
17 |
|
第四名 |
8.718% |
1293.92 |
900.56 |
393.36 |
1 |
8 |
|
第五名 |
5.578% |
827.79 |
532.11 |
295.68 |
0 |
7 |
|
第六名 |
4.386% |
650.87 |
397.43 |
253.44 |
0 |
6 |
综合排名 |
份额 |
业务类型 |
服务区域 |
第1名 |
40.387% |
运营商业务 |
苏州1(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吴江区、园区) |
南通1(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启东市) |
|||
南京3(秦淮区、玄武区、栖霞区、鼓楼区) |
|||
扬州1(邗江、广陵、江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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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2(新吴区、锡山区、梁溪区、宜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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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2(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 |
|||
盐城1(亭湖区、射阳县、东台市、大丰区) |
|||
宿迁2(沭阳县、泗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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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1(海陵区、姜堰区、兴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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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拓业务 |
苏州、无锡、徐州、南通、盐城、扬州、泰州、宿迁 |
||
第2名 |
27.159% |
运营商业务 |
南京1(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建邺区、雨花台区) |
苏州2(昆山、太仓、虎丘区) |
|||
常州1(天宁、钟楼、新北、溧阳) |
|||
淮安1(清江浦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 |
|||
连云港1(海州区、赣榆区、东海县) |
|||
镇江(全区) |
|||
能源行拓业务 |
南京、常州、连云港、淮安、镇江 |
||
第3名 |
13.772% |
运营商业务 |
无锡1(滨湖区、惠山区、江阴市) |
宿迁1(宿城区、宿豫区、泗洪县) |
|||
常州2(武进区、金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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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2(高邮、宝应、仪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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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2(连云区、灌云县、灌南县) |
|||
第4名 |
8.718% |
运营商业务 |
苏州3(张家港市、常熟市) |
泰州2(高港区、靖江市、泰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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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2(建湖县、盐都区、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 |
|||
第5名 |
5.578% |
运营商业务 |
徐州1(鼓楼区、云龙区、贾汪区、铜山区、泉山区) |
南通2(如东县、如皋市、海安市) |
|||
第6名 |
4.386% |
运营商业务 |
南京2(浦口区、六合区) |
淮安2(淮安区、金湖县、盱眙县) |
1.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报价折扣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 OFF)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基准价附表:
建设方式 |
费用类型 |
基准价(元/项,不含税) |
|
塔类设计 |
新建 |
新建地面站 |
6700 |
新建楼面站 |
4200 |
||
微站 |
800 |
||
改造 |
复杂改造 |
1890 |
|
简单改造 |
1000 |
||
微站 |
400 |
||
室分设计 |
新建、改造 |
勘察费 |
1000 |
设计费 |
投资审定金额不含税价*3.0%, |
||
最高不高于5万元 |
|||
拓展业务 |
新建、改造 |
设计费 |
投资审定金额不含税价*3.0%, |
最高不高于5万元 |
|||
维护设计 |
新建 |
原址复建(地面站) |
6700 |
原址复建(楼面站) |
4200 |
||
改造 |
复杂维护改造 |
1890 |
|
建设方式 |
基准价(元/人日,不含税) |
||
技术专家(A类) |
1050元/人日 |
||
一般设计人员(B类) |
800元/人日 |
行拓业务 |
建设方式 |
服务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基准(元) |
新建 |
新建地面站 |
点位 |
6700 |
|
新建地面杆(20米以下监控杆) |
点位 |
1800 |
||
新建楼面站 |
点位 |
4200 |
||
新建地面机柜 |
点位 |
1200 |
||
改造类 |
铁塔简单改造(原塔新增抱杆或利旧新增监控、雷达、专用天线等塔上设备及机房或机柜内配套改造) |
点位 |
1000 |
|
铁塔复杂改造(原塔上新增塔体整体亮化、塔上改造无人机平台及机房或机柜内配套改造) |
点位 |
2200 |
||
配套改造(原机房、机柜新增或改造设备及外接电、机房上改造无人机平台) |
点位 |
800 |
||
ICT项目 |
行业智能化集成、软件开发等项目 |
个 |
项目金额的1%,最高不高于10万元。 |
|
小区智能化 |
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
小区 |
项目金额的1%,最高不高于4万元。 |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
小区 |
项目金额的1%,最高不高于8万元。 |
||
小区通信管网、室内分布、三网新建或改造简易设计图纸 |
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
小区 |
3500 |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
小区 |
4500 |
||
其他业务 |
其他综合类业务涉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涉及现场勘察、设计方案支撑、出设计图等内容) |
点位 |
1000 |
|
能源业务 |
按照单项目总施工费(不含税)*4.5%计列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国家颁发新的资质管理制度,则按新的资质管理制度执行。
2.1.4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或(2)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设计资质: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国家颁发新的资质管理制度,则按新的资质管理制度执行。
2.1.5 业绩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通信工程设计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含)。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2.1.6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 总部/江苏省 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 总部/江苏省 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