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567)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信息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规模:具体工作范围为:一是改造模块化机房,包括机房装修工程、机房配电、机房的布线、机房电源、防雷接地系统以及机房新排风、消防系统,同时新建一套网管系统,将新疆公司机房内现有信息化设备全部纳入到网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原有机房设备部分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搬迁至新建模块化机房机柜内,设备安装进行重新规划,对原有机房综合布线进行重新敷设。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次项目在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入场实施,总工期不超过6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专有技术引进-华电新疆发电 信息机房升级改造(CHDTDZ058/19-QT-56701):本项目内容是华电新疆发电 信息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配套设施改造的整体解决方案,供货并建设机房的机柜(含模块化机房上走线组件)、封闭冷通道组件、精密空调、UPS、蓄电池、动环管理组件等模块机房配套设备、以及综合布线、配电、消防、净化装饰、装修等改造内容和机房网管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华电新疆发电 信息机房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证书,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模块化信息机房建设业绩。 (2)模块化信息机房改造业绩。 (3)模块化信息机房供货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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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