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 受业主委托,就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ZB2025060871
三、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包括生产信息系统(路由器、核心交换机、工作组交换机、无线AP、无线AP控制器、30kVA UPS等)、AI视频系统(高配GPU服务器、低配GPU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枪式摄像机等)、信息发布及看板系统(工位看板、垛口LED显示屏、场地内LED显示屏、场院入口处LED显示屏、控制系统)、指挥调度显示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及安检门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本次采购内容为漯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包括A生产信息系统(路由器、核心交换机、工作组交换机、无线AP、无线AP控制器、30kVA UPS等)、AI视频系统(高配GPU服务器、低配GPU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枪式摄像机等)、信息发布及看板系统(工位看板、垛口LED显示屏、场地内LED显示屏、场院入口处LED显示屏、控制系统)、指挥调度显示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及安检门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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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交货及安装期限: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4)服务
(5)质保期: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函或有效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证明文件(AI视频系统中的1080P彩色枪式摄像机枪式摄像机、1080P彩色一体化全球摄像机、NVR 16盘位和AI生产信息系统中的核心交换机、30kVA UPS和AI视频系统中的高配GPU服务器、低配GPU服务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信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首页、数量页、金额页、盖章页)及发票);
6.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
8.被业主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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