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2025-2028年粉煤灰销售与运输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祥华街2889号,距乌鲁木齐市中心和米东区分别约为40km和23km,西距五家渠市22km,东距阜康市10km。本项目动力中心建设规模为4×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套2×6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余热发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即投标人在合同期限内对招标人4台480吨/时高压煤粉锅炉所产的粉煤灰包销经营,自行组织车辆连续拉运粉煤灰出招标方厂区后,通过合法的销售、储存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方式最终实现粉煤灰的无害化处理。正常工况下,粉煤灰年产量预估15万吨(具体产量以粉煤灰实际产生量为准);投标人应具备或提供完成上述服务所需的人员、车辆、器具、存储场地、下游专业处理场所等,并承担对该粉煤灰有关的环保风险、经营风险及法律责任。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运输费用,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购买粉煤灰的货款。本招标所指专业处理场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竣工环保验收的单位。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3年,暂定期限为2025年11月15日—2028年11月14日,具体执行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项目地点: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祥华街2889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粉煤灰运输(含处置)服务合同业绩1份或粉煤灰处置(含运输)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年运输量或处置量不少于6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业绩中未体现粉煤灰年运输量或处置量需额外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粉煤灰年运输量或处置量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5万吨的自有灰库或租赁的灰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并附灰库所有者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放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15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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