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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分公司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中化商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

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460SCCZAG07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为海淀区 员工提供每天的早、午餐以及会议餐和临时用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9000元/月,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至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的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须提交合同首页、信息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以及有效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过款证明));

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7.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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