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 团结、新华风电场SVG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14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 团结、新华风电场SVG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华能团结风电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团结乡;华能新华风电场位于吉林省通榆县新华镇。
2.2 规模: 华能团结风电场容量244MW,改造3台水冷降压型10MVar SVG;华能新华风电场总容量297MW,,改造3台水冷降压型10MVar SVG。
2.3 工期:华能团结、新华风电场SVG改造计划于2023年10月20日开工,计划2023年11月30完工。本次招标工程包含的SVG无功补偿装置设备:10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0MVar 6套。施工安装地点:团结、新华风电场现场;交货期:2023年10月15日前。项目资金为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应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的相关业绩。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选用的SVG无功补偿设备生产厂家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套具备自动旁路功能且单套容量不小于10MVar的水冷型SVG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