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板式热网疏水冷却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11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板式热网疏水冷却器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规模:300-600MW火电供热机组。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配套西安热工研究院 承揽的灵活性/供热改造项目,采购全焊接板式热网疏水冷却器设备,预估4个规格,每个规格2-4台,包括主设备、本体附件、仪表、阀门及全套地脚螺栓等,具体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5 交货
2.6 交货期:订单之日起30天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及以上制造资质。需附证书影印件。
3.2.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3台疏水冷却器或换热器的供货业绩,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影印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