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1/16-QT-075)
一、招标条件
安徽公司所属煤机单位高耗能设备换新改造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规模:六安2X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芜湖2X660MW+1X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宿州2X63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付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电动机-安徽公司所属煤机单位高耗能设备换新改造项目(第一批)(CHDTDZ061/16-QT-07501):高耗能设备换新改造项目(第一批)采购:六安公司118台、芜湖公司34台,宿州公司59台低压电动机及附件采购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包括调试、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及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工作。含专用工具供货、技术资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动机-安徽公司所属煤机单位高耗能设备换新改造项目(第一批)】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5项二级能效及以上等级电动机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设备能效等级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