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 退役厂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 退役厂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5-114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2项目规模:挖土方约为239098.6m³,回填土方约239098.6m³。
2.3计划工期:37天。
2.4招标范围: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 退役厂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
修复工程量统计表 | |||||
序号 | 污染分级 | 土壤类型 | 处置去向 | 单位 | 数量 |
1 | 第一类污染土壤 | 危险废物 | 商业填埋场安全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 | m³ | 6537.6 |
2 | 第二类污染土壤 | Ⅱ类固废 | 商业填埋场安全填埋 | m³ | 4185.7 |
3 | 第三类污染土壤 | 超二类污染土壤 | 商业填埋场安全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熔炼炉协同处置 | m³ | 73084.15 |
4 | 第四类污染土壤 | 未超二类污染土壤 | 文峪金矿尾矿库安全填埋 | m³ | 155291.15 |
5 | - | - | 合计 | m³ | 239098.6 |
注:①包含修复土方量的挖掘、转运;②运 本工程退役厂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方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列明的建设内容及运输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②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③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④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开标截止时间内承接过合同金额大于4000万元(含),工程内容包含污染土壤修复的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信息页面。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证书。投标截止之日前,项目经理未有在建项目(提供相应无在建承诺书),且在本单位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4)信誉要求:
①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有足够的自有生产流动资金,能为本项目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证;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⑦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⑧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组员单位不超出2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的盖章和签字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投标时,负责施工的须具备第(1)中的③条和第(3)中的①条的要求;负责现场环保技术指导的须具备第(1)中的②、第(2)和第(3)中的②条的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都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第(1)中的①④,(4)条的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