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8/21-TX-00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 上海 相关项目奉贤公司5、6号锅炉脱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奉贤公司5、6号余热锅炉为杭州锅炉厂生产的三压、再热、卧式、无补燃、自身除氧、带紧身封闭钢架、自然循环燃机余热锅炉,本工程拟进行5、6号余热锅炉脱硝改造.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号机组2025年下半年检修,工期45天,5号机2026年上半年检修,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脱硝系统改造-56号锅炉脱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CHDTDZ038/21-TX-00101),具体为:负责全面完成5、6号锅炉脱硝系统改造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工作、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系统改造-56号锅炉脱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之一:(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A级锅炉制造许可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一级资质证书;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F级燃机余热锅炉SCR脱硝改造投运业绩或F级新建(新建SCR与余热锅炉同步建设投运)锅炉SCR脱硝投运业绩或具有2项及以上燃煤机组600MW等级及以上锅炉SCR脱硝改造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人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运业绩应提供: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