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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6号厂房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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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4-11 23:0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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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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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6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包括一处生产厂房、一处办公用房、一处宿舍楼、一处供电房,详见《资产信息表》),上述资产权属方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 ,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为10190.74平米;生产厂房房屋建筑面积为4275.59平米,办公楼房屋建筑物面积5340平米, 宿舍楼、供电房2项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面积合计为513.41平米。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201998129M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
所在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高新区
住所/注册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特别事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西南联交所查询。
(二)其他特别事项:
1.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宿舍楼、供电房2项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本次评估中,该2项房屋建筑面积按企业资产管理人员申报面积作为评估计算的依据。
2.对于该无证房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 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了申报,并承诺公司拥有未办证房屋的所有权,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产权纠纷,若因产权纠纷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评估人员以产权持有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建筑物的合法产权及建筑面积,未考虑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以及申报面积与最终办证面积不一致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部分委估资产目前由成都伏尔肯半导体材料 使用,办公用房空置。本次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6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包括一处生产厂房、一处办公用房、一处宿舍楼、一处供电房),上述资产权属方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 ,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为10190.74平米;生产厂房房屋建筑面积为4275.59平米,办公楼房屋建筑物面积5340平米, 宿舍楼、供电房2项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面积合计为513.41平米。上述部分标的目前由成都伏尔肯半导体材料 使用,办公用房空置。具体信息详见《资产信息表》及权属证明文件。
2.本次转让的标的以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 出具的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3]0044号为参考,不作为交接依据。评估报告可于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查阅。
3.本次处置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未出租。
4.交易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踏勘完毕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和《资产信息表》,对标的数量、范围、现状等进行确认(盖章签字),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和《资产信息表》到西南联交所报名。现场踏勘、到西南联交所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须为同一主体。
6.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7.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8.《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4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特别提示:宿舍楼和供电房无法办理产权。
9.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0.其他内容详见《资产信息表》、《产权交易合同》等附件。
11.本次现场查看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6号,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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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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