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国航自建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自建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GHD-E-202517450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 我部现投入使用的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中石油昆仑网联电能科技 (原普天新能源 )提供。(配件清单见附件) 1.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包括但不限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等电力工程专业的资质证书,并确保其资质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需严格遵守首都机场及国航相关规定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关键性能技术标准(试行)》《首都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行管理规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若后续文件内容有所更新,以实时更新版为准。 (4)供应商维修人员须具备“电工作业”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供应商维修团队须具备高压电工作业及低压电工作业的人员及国家认可的配套资质,同时确保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维修人员均须办理场内隔离区证件,且可自行前往故障地点维修设备。隔离区证件需在协议签署后1个月内自行完成办理。 (6)供应商维修人员须办理工具携带证,并在业务需要时携带相应工具进出场,同时做好场内维修工具的备案工作。工具携带证需在协议签署后1个月内自行完成办理。 (7)供应商维修人员需具备至少1年(含)的充电桩维修服务工作经验或经过充电桩厂家培训,确保供应商维修人员具备符合业务需求的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维修能力。 (8)供应商依据实际维修需求,应保证持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作业,每次进场工作最低配置2人,确保维修工作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与技术标准,确保人员作业安全。 (9)供应商在维修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时,需使用原厂配件的,必须与原厂规格型号一致;若使用通用配件的,则需采购与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维修零部件清单型号、参数一致的合规产品,对清单内无型号、参数要求的配件,供应商须采购与设备规格型号适配的产品。供应商须确保维修后的设备能够恢复并保持正常运行。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维修零部件清单。 (10)因供应商修理不当造成设备或配件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修复设备及更换由此损坏的配件及设备。 (11)因供应商所提供配件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材料不合格、制造工艺瑕疵、不符合技术标准等)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供应商应免费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配件及修复设备,直至设备可恢复正常运行,同时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当供应商所提供配件出现更新换代或停产状况时,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或设备厂商的相关说明。供应商提供替代或迭代产品时,须确保该替代或迭代产品与设备的适配性,确保设备在使用该产品后能够恢复原有工作性能,同时保证采购方能够按照协议约定的配件清单中被替代或迭代产品的同样价格进行采购。 (13)由于供应商维修质量及所提供配件质量问题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供应商维修人员、采购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同时因此导致采购方受到处罚或产生其他费用的,供应商承担采购方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 (14)供应商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加强维修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增强维修人员安全意识,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加以识别和防范,并制定相应的日常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管理预案,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因供应商管理缺失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15)供应商及其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并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维修记录。 (16)供应商维修人员在岗期间,应精神面貌良好,保持服装统一,同时必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首都机场控制区域,杜绝违规及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17)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和首都机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供应商任何工作需符合国家的安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其维修人员的管理及工作的时长亦需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8)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安全条款》,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其雇佣员工的自身安全,供应商员工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 (19)供应商在维修服务期间,应对维修现场进行防护,避免出现不安全事件,在维修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恢复,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等。 2.服务标准 (1)维修响应阶段 对于设备质量保障期内因采购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故障和损坏的,以及设备质量保障期届满后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发生故障和损坏的,采购方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派人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进行检修。 (2)维修实施阶段 ①经检查,如充电桩以及配套设施需要维修的,供应商应按照首都机场飞行区施工维修相关要求执行,包括设备断电、上电、调试等各类手续备案工作。设备维修完毕后,供应商应确保上电安全: 如不需要更换零件,则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后48小时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并修复; ②如需要更换零件,则供应商现场检修故障设备后需提供维修更换零部件清单并注明故障原因,双方签字确认,视为采购方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安排订单事宜,采购订单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完成设备维修,更换下的废旧配件需交由采购方处理。 ③供应商应按照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零部件清单对易损零件进行备货。若因零部件采购问题对设备的维修进度产生影响,供应商应承担采购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维修质保阶段 ①更换的零部件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从零部件修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质保期内,维修部分发生非人为原因故障,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故障(零部件)的检查与维修服务,并免费更换故障零部件。 (4)维修验收阶段 故障维修完毕且设备连续运行24小时后,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进行验收,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签署充电桩零部件及配套设施维修验收单。 3.交付要求 (1)采购订单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完成设备维修。 (2)具体地点以国航通知为准。 4.验收标准 故障维修完毕且设备连续运行24小时后,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进行验收,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签署充电桩零部件及配套设施维修验收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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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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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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