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采油一厂真武注水站改造工程玻璃钢内胆(招标编号:NZZ250626-0361-084148)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玻璃钢内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采油一厂真武注水站改造工程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玻璃钢内胆\Φ8920×7930×3 | 2.000 | 件 |
2 | 玻璃钢内胆\Φ13000×11600×3 | 1.000 | 件 |
3 | 玻璃钢内胆\Φ10200×10100×3 | 1.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玻璃钢内胆的供货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有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使用期间不可出现材料、设计和制造工艺的缺陷,否则供应商免费进行必要的更换和维修,60个月内出现产品缺陷、故障供应商免费提供更换、维修和修复等服务;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算起12个月,质保金5%;3、服务要求:2小时服务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业主方的HSE安全生产规定(附:玻璃钢内胆招标相关资质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收业主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含处罚)。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