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以单项合同为准)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证书,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以及能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签约时间、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
3.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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