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都柳江流域锑矿洞涌水治理项目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榕江县都柳江流域锑矿洞涌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榕发改复〔2026〕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3654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对GPKD-02、GPKD-04、BJKD7、 BJKD8、BBKD6、XY1、WX1,共7个高风险历史遗留矿洞,总体采用巷道关键部位+洞口强化强化封堵的技术进行治理对BJKD1、GPKD-13、GPKD-14、GPKD-03、GPKD-20、GPKD-21、 BBKD15,共7个有出水且锑浓度超标的历史遗留矿洞,总体采用洞口强化封堵的技术进行治理对XY455、XGPSL、 XGLZYK、WX2、GPKD-01、GPKD-09、GPKD-10、GPKD-19、 BJKD10、BJKD14、BJKD16、BJKD21、BJKD22、BJKD26、 BBKD8,共15个有出水且锑浓度不超过限值的历史遗留矿洞,总体采用简易的技术进行治理(混凝土对洞口进行封堵)。具体内容根据工程量清单 |
| 2.3 合同估算价:6228348.67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都柳江流域锑矿洞涌水治理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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