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木垒131.25MW/525MWh储能电站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6139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能木垒131.25MW/525MWh储能电站新能源EPC总承包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绿能木垒131.25MW/525MWh储能电站项目场址位于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北侧的雀仁乡境内,位于绿能木垒光伏园区12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北侧。站址南距木垒县约27km,占地面积约2.9hm²。进站道路拟由光伏厂区现有检修道路引接,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采用26套5MW/20.06MWh储能单元和1套1.25MW/5MWh。其中20套储能单元共100MW用于绿能木垒四十个井子风电储能一站,7套储能单元共31.25MW用于绿能木垒雀仁光伏储能一站,每个5MW/20.06MWh储能单元包含 20.06MWh 的电池系统、4台PCS、1台双分裂或双绕组干式变压器(高压35kV)、低压配电柜、1 台通讯柜BMS 系统、直流汇流柜、温控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门禁系统以及其它必要设备;每个1.25MW/5MWh储能单元包含 5MWh 的电池系统、1台PCS、1台双分裂或双绕组干式变压器(高压35kV)、低压配电柜、1 台通讯柜BMS 系统、直流汇流柜、温控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门禁系统以及其它必要设备,允许投标人优化方案,满足总容量即可。
绿能木垒四十个井子风电储能一站以4回25MW 共100MW的35kV电缆集电线路、绿能木垒雀仁光伏储能一站以1回15MW和1回16.25MW共31.25MW的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木垒县雀仁220kV升压汇集站#3号主变35kV Ⅲ母Ⅱ段母线上。
(一)、承包范围的总体要求
本项目属EPC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1座配套的131.25MW/525MWh的磷酸铁锂型储能站、35kV地埋电缆勘察设计、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整体调试运行、智慧工地、智慧场站建设及集控中心接入(包含绿能光伏区及无人机系统)、项目整体验收等一体化项目建设。
2.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含并网、验收及转商各种证照手续办理),项目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
3.本项目属EPC总承包项目,承包人按照EPC总承包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工作,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审批手续办理、勘察设计、专项报告编制、项目总承包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整体调试、项目整体验收等项目建设的全周期管理工作。
4.所有设备监造由招标人负责。
5.本项目存在冬季施工工况,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冬季施工带来的施工难度、防寒防冻、安全防护等全部相关费用,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二)、勘察、设计承包范围
1.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设计阶段及后续施工配套全部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水文观测、详细地质勘察、现场补勘、资料复核、勘察成果报告编制及报审等全部内容。招标人前期开发阶段编制的岩土地质勘察报告,仅为投标人投标参考使用,不作正式设计及施工依据,招标人不对该报告数据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全部勘察相关人工、设备、检测、报告编制、验收等所有费用,均综合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后期不因勘察范围调整、资料偏差、现场条件变化等任何原因另行计价。
2.完成整个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外审)、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地基处理专项设计(如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专篇、水土保持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三分离”设计专篇、智慧化工地及场站建设设计专篇、5G覆盖及Ai赋能设计专篇、竣工图编制、专项设计方案比选等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3.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以下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气候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健康、消防、水保、工程节能(如有)等项目、并网、竣工验收等专项报告。
4.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辅助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供水、排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道路工程、垃圾处理、智慧工地系统、辅助设施监控系统、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通讯全覆盖(三网通)、场地平整等。
(2)设备选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控制保护系统、监测监控系统、输电(集电)线路、储能站设备等。
(3)土建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站设备基础、储能站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等。
(4)安装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站设备、备用电源、控制保护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智慧化场站建设及集控中心接入等。
5.电气一、二次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
6.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和勘察设计概算、预算、施工图、竣工图以及安排主设人参加各类文件审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经济性比较、参加必要的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7.初设审查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承担,并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包含在EPC总价范围内。
8.设计内容需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技术规范,集团、电力公司、发包人相关制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三分离”、“建筑形象通用设计方案”、“电力企业安全目视化管理系统实施指南”的建设标准要求。
9.承包人负责设计本工程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库房、施工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设施、雨水排放设施、现场道路、需硬化的场地及道路、围墙储能站供水、供电、供暖(如有)、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
10.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沉降观测工作(储能站构筑物基础沉降观测),负责本项目避雷针垂直度检测、防雷接地检测工作,并按规范要求出具完整有效的检测及观测报告。承包人相关观测及检测工作仅负责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当年止,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当年之后的后续沉降观测工作,由招标人自行负责实施。
1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派遣现场勘察、设计工代驻场,提供现场服务。
12.设计标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需满足以下要求,可以提高标准但不能低于下列标准:储能站进站道路及站内道路按《国家电气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六)》标准规范做法进行道路硬化,路缘石材质选用A类花岗岩,道路两侧装设路灯。
勘察、设计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
(三)、设备(材料)采购承包范围
承包人需采购满足本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所需的全部一次、二次设备(发包人供应设备除外):
1.储能站:负责储能站所有设备采购(含电子围栏、视频监控系统、网安监控系统、消防设备设施等),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第41号令)要求,如性能测试不满足相关规定,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设备款,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2.电气二次设备:通讯柜(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等),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含门禁系统),设备及安全综自【包含但不限于:调度
需完成电磁建模工作,满足电网的接入要求(除有特殊要求外全部采用国产服务器、国产操作系统,同步部署防病毒软件)。
6.储能站策划设计和建设智慧工地等全部设备、软件、材料及网络专线等,并负责将视频数据接入地方政府(若有)、乌鲁木齐集控中心平台、电力公司及集团公司,满足附件十七制度、规范等文件内《中国新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方案》。
7.备品备件、工器具及项目建设期间及生产所需的各类标识标牌等。标识标牌满足中国标准化要求。
8.采购其他相关要求
(1)上述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承包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协议和技术规范书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2)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由承包人组织,承包人及其分包商对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质量、性能和安全等,未经允许的设备及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设备及材料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接收、卸货、仓储管理;若因特殊情况物资无法直接运输至施工现场,由承包人承担物资仓储及二次运输工作。设备运抵工地后,承包人应妥善保管,设备及材料的储存场地、仓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设备及材料采购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四)、项目建设施工承包范围
土建工程:
1.场区五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讯、平整土地)及辅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域内含道路地面附着物清除及补偿、场地平整、项目场区内所有站内道路、临时便道、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恢复。进站道路及站内道路施工期间的养护等。
2.储能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土方开挖与回填、接地防雷系统、基础防腐、标识标牌、围墙及大门,站内外排水及护坡、全站消防、站内场地硬化、进站道路(混凝土道路及附属设施)站内各项标识标牌,站内及红线图以内所有的地面及地下建筑工程等。
3.地埋电缆埋深需在冻土层(1.8m)以下、铺砂盖砖、过路穿管、按国标要求设置电缆标示桩基接头标识桩。
4.承包人负责储能站建设区域地面及地下附着物处理(包括储能区域约702根桩基础拆除及合法清运处理等工作)。
上述各项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安装工程:
1.储能站:生产监控系统、站内全覆盖视频监控、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等)、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备用电源、全站照明、制冷制热及通风、电缆支架、电缆头制作安装、绝缘装置、智慧化场站建设及集控中心接入(包含绿能光伏区及无人机系统)、各类电气试验、设备单体调试、联调、系统整体调试、消防系统设施等站内全部安装工程。
2.施工电源:承包人负责施工用电杆塔架设、线路敷设及配套变压器、开关柜采购安装、临时发电机租赁等。
3.承包人负责设备的到货检验、设备性能试验、性能测试、功率调节、电能质量测试、等保测评、电磁建模、储能电站各设备及消防系统(投运一年后)的安全及技术评价等所有性能测试,负责所有保护定值、并网性能检测、四遥功能调试、设备安装调试及试验等各类检验检测工作。性能试验由承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性能试验的测点属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由承包人按照性能试验单位的要求负责设计、采购、安装。
4.本项目所有设备的性能试验需满足国网公司最新要求。
5.上述安装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全部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安装工程涉及的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设备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项目试运行、消缺处理等全部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
项目建设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内容。
(五)、项目管理承包范围
1.承包人对本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环保、水保、消防、工程协调、信息管理等负全面责任。
2.承包人负责开展本项目全部的设备及材料的催交催运工作(必要时应派人驻厂催交),负责设备供货的进度、质量、监造管理。到场的建筑材料(钢筋、砂、石、水泥、外加剂、砼、水)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送样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其他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检测均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提供《设备供货保障专题说明》(含电芯来源、产能、排产、运输方案)。
3.承包人应当负责本项目建设所有设备材料的供应、卸车、运输、二次倒运、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发包人供应设备及材料的大件牵引、现场卸车、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
4.大件设备运输过程中涉及的跨越(穿越)、迁改线、拆迁、协调、道路改扩建及加固等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应及时建设符合要求的棚库、封闭库等库管设施,露天堆放场地应进行必要的硬化、围护,承包人应建立健全设备、材料开箱检验、出入库管理、维修保养、废弃设备材料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发包人将定期对设备、材料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负责落实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
6.承包人负责施工、安装、调试和整套启动期间消耗品供应,承包人负责采购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行、240小时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结束期间所需要的所有消耗品采购。
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定位置和要求建设发包人和监理的办公和生活临建,费用包含在总价内。投标人需根据发包人临建建设功能要求配齐招标人基本的办公生活家具、卫浴(热水器、电采暖、生活水箱等)、办公用品(会议系统、打印机、空调、投影等)等,使用期间有消耗或损坏的,由投标人负责维护。临建设施管理工作(包含临时设施的维修,临时设施区域的保洁、保安等全部工作),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8.项目结束后,承包人负责对现场临时设施、临电设施等项目进行拆除,恢复原始地貌,满足地方政府土地复垦要求。
9.承包人负责现场通讯事宜,满足现场移动通讯信号、网络、
10.承包人负责施工电源接入和整体调试及电网验收工作,负责施工变电设备及线路的维护管理工作,施工期间的变电设备检修、整体调试、试验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负责生活污水、生活及施工垃圾清运,处置手续须合法合规,满足环保要求。
12.承包人负责建筑工程成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类协调工作。
13.承包人负责履行当地维稳、配合边境区域管理、厂区安保等有关地方政策,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开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4.承包人在分部调试前负责对发包人及发包人指定的人员进行分部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的培训工作。
15.承包人应提供电气系统的保护定值给发包人,以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
16.为本工程服务的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工作,属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17.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数据和文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编制,配合发包人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工作。
18.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生活用水、用电、用网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本项目全容量并网之前,储能站下网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20.承包人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审图合格证,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将档案整理移交发包人档案管理部门。
21.承包人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包人应主动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22.按照发包人要求,根据基建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完成相关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生产准备所需工器具、备品备件的采购及校验。
23.项目投入商业运行后,承包人协助发包人联系相关设备和系统制造厂家,寻求技术服务。
24.专项报告编制与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根据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满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完成附件、水保监测、监理和验收(含监测报告、验收报告)、安全验收(含设计专篇、应急预案、验收报告)、职业健康验收(含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验收报告)、消防审查验收(含消防图纸审查、消防检测报告)、档案、质量、信息、达标投产、节能(如有)、并网等专项验收工作。
(2)承包人负责特种设备的检测、试验、验收等,获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验收合格证,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3)承包人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气象水文报告(如有)、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所涉及到的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等工作,并确保本工程通过验收。
(4)承包人负责配合第三方审计和后评价工作。
25.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宣传报道、宣传栏、影像、图片、展板、党建等宣传设施,负责按照要求制作与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符合中国《中国能源集团 电力工程建筑形象通用设计方案》、《电力企业安全目视化管理系统实施指南》、《安全设施标准化图册》有关要求。
26.承包人负责组织建设期的各类型会议及活动。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项目的“三分离”建设工作。
27.承包人根据中国目视化及标准化管理方案对采购设备外壳、建筑物LOGO进行规范化喷涂。
28.建筑物外墙漆须使用防污能力强且耐候性强的材料,墙面不得积灰。
29.承包人负责完成初步设计、项目建设期间的专题报告的编制及第三方评审工作。
30.在雀仁汇集站中控室增加储能专用操作台、设备及系统,并与中控室其他已投运设备保持一致。
31.储能电站系统满足国网公司、中国相关安全要求,并与光伏电站五防系统兼容。
32.设备投运至质保期结束,所有由承包人采购设备原因造成的两个细则考核及损失电量由承包人承担。
33.对设计漏项及设计考虑不周、功能不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4.按照《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DL/T 2680-2023、《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DL/T 2679-2023及《电力(新疆)新能源 关于全面加强2026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电力新能[2026]1号要求,基建项目必须达到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水平。
35.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及工器具的现场管理及保管(设备交付使用前必须保证设备内外部洁净、在合格有效期内),并在项目竣工前移交至发包人。
36.本项目所涉及工程建设期间一切应该办理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设计和工程保险、承包人员工伤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及其他保险等。
37.承包人按照《中国新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方案(试行)》、中国、电力公司标准、招标人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完成智慧工地和智慧化场站建设及集控中心接入(包含绿能光伏区及无人机系统)。如有最新发布文件,按照最新发布文件执行。
38.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内、外关系协调,发生的一切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9.承包人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必要的技术监督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设备监造阶段、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绝缘监督、电测监督、电能质量监督、继电保护监督、节能监督等。
40.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地区域若超过前期发包人办理的临时用地范围,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地租地、使用草原、林地补偿费及协调费、牧民补偿费等临时用地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于本项目建设用地属于林、草用地区域,要求承包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用地红线强制性要求,严禁出现违规超出用地红线的事件发生;若发生超出用地红线事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发包人前期办理的临时用地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项目管理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
(六)、项目手续办理承包范围
承包人负责办理本项目从动土开工至项目整体验收、全容量并网及转商运所需的全部审批、验收、协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满足政府、电网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齐全有效,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所有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签订的协议,签约前须提交发包人法务、业务部门审核。因承包人草拟文本、沟通失误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
1.负责办理并取得目标项目所需的核心基础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有)、施工许可证(如有);项目定值备案(含保护定值计算)、质量监督备案及质监相关手续(含可再生能源质监、审图、检测、试验、验收等)。
2.负责各类专项报告的编制、审批及专项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报告编制及专项验收、应急预案备案、并网前安全评价(如有)、安全评估;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环境保护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职业病防护专项验收、土地复垦专项验收、植被恢复专项验收、劳动保障验收等;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防雷检测、电磁辐射检测、沉降观测、气象水文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职业健康相关手续、档案管理移交验收。
3.负责并网前后各类检测、试验及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公司/电科院要求的性能试验、设备送检、计量(仪表的送检校验)、站内电度表试验及CT/PT角比差试验、电缆及光纤检测、电芯/BMS/电池包取样检测;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电网适应性测试、故障穿越能力测试及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验证、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及故障穿越能力验证;电气仿真模型验证、机电暂态/电磁暂态仿真模型建立与参数实测、E文件联合调试、场站AGC/AVC与调度主站系统联合调试、仿真波形分析,等保测评定级备案及整改(如有)、信通和调度接口调试、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四遥试验、一次调频测试、AGC试验、AVC试验、稳控联调等。
4.负责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对接及并网、转商运相关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电网公司对项目电网技术条件书审核会、电站命名、协调电网公司发起并网流程、联系地调和省调到现场核对设备及设备编号、绘制一次系统图;OMS账号申请、资料挂接、场站仿真建模及信息推送、取得电网公司计量点确认函;并网报资并完成审核会签、自动化及保护和方式文件下发、信通方式制作及下发并完成验收与执行;协调调度并组织启动预备会、接引方案审核会、并网启动协调会,组织自动化、计量与保护联调及对点调试,完成营销计量验收、涉网试验及设备调试、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及并网通知书;
组织启委会、协调提票并进行启动操作、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如有)、组织启动协调会议、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并承担上述所有工作相关费用。负责办理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负责项目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的全部相关手续办理。
5.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办理项目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电源接网协议等必需的文件,完成本工程并网前电网公司组织的验收。
项目手续办理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
七、承包人注意事项:工程实现零缺陷移交。
本项目属于EPC交钥匙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漏项、漏量,工作清单、发货清单列入不全,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将所缺的工作、设备、材料、技术服务、手续、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全部予以补全,实现项目最终整体验收目标,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八、本文件中存在任何的缺陷、错误、疏漏,承包人可进行相应完善,如未完善,不减轻或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九、其他要求
本项目要求电池标称容量为314Ah。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监理下发开工通书通知开工时间)起至本工程全容量并网投运。确保工程按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验收、质监、投运等工作。
2.4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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