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塔拉纳基光伏项目外商投资审查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西兰塔拉纳基光伏项目外商投资审查服务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60046
招标代理
2、 项目概况: 新西兰塔拉纳基光伏农场项目(“本项目”)位于新西兰北岛塔拉纳基大区、首都惠林顿西北方向约350公里处,场区地势平坦,距离海岸线约10公里。项目设计交流侧装机容量66兆瓦,直流侧装机容量90.97兆瓦,容配比约1.38。项目已由新西兰某公司获得开发阶段及项目建设大部分许可和审批,包括资源许可(核心许可)、生态影响评估、并网接入设计(“电力开发相关许可”)等,边界条件完备,目前正在开展各类前期工作。根据新西兰《海外投资(费用)修正条例2021》和《海外投资修正法案(第3号)》等法律条款规定,外国投资者进入新西兰市场投资,在当地设立公司后,需经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简称OIO)监督该外国投资者拟投资活动的合规情况,审查通过后方可在新西兰当地开展相关投资。为项目顺利推进,集团公司拟委托一个中国律所作为牵头律所(以下简称“牵头律所”)协调新西兰律师事务律所(以下简称“新西兰律所”)协助集团办理新西兰外商投资审查事项,并提供各类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 3、 招标范围(内容): 投标人(即由中国律师事务所作为牵头方,与新西兰本地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须为招标人拟收购新西兰某光伏项目公司股权的交易,提供专精于新西兰《2005年海外投资法》及相关法规的全程法律服务。核心目标是独立于招标人已委托的通用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攻克并成功获取海外投资办公室的批准,确保交易合法完成。具体工作范围界定如下: 3.1 OIO审批策略制定与法律路径确认 3.1.1审批必要性最终判定:根据本项目土地性质(是否构成“敏感土地”)、项目资产价值及公司股权结构的结论,进行复核与最终确认,明确本次收购触发的具体OIO审批路径。 3.1.2适用法律测试分析:根据判定的审批路径,明确招标人需满足的法律测试标准(例如:“投资者测试”、“给新西兰带来利益测试”和/或“国家利益测试”等),并制定相应的整体论证策略。 3.1.3核心风险预判与方案制定:针对招标人作为中国国有能源企业的身份,预判审批中可能遇到的审查重点(如国家利益评估),并提前制定应对、沟通及解释方案。 3.2 OIO申请文件的准备、提交与答辩 3.2.1申请文件主导编制:全面负责准备并向OIO提交高质量的正式申请。此为核心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计划书:若涉及“敏感土地”,需精心编制投资计划书,量化论证收购将为新西兰带来的“实质性且可识别的”净利益,例如创造就业、引入技术、促进环境保护或支持政府可再生能源政策等,并将核心利益承诺化为OIO可附条件的批准条款。 (2)投资者测试材料:准备关于招标人及其最终控制方的商业经验、财务能力和良好品行的证明文件与法定声明。 (3)国家利益评估材料:如需进行国家利益评估,准备详实的说明文件,阐述 投资对新西兰国家安全、经济与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的理由。 3.2.2 与交易对方的协作:指导并督促卖方(目标公司股东)按要求完成并 提交其所需的《卖方信息表》,该表格用于确立评估投资利益的“反事实基准”。 3.2.3 官方沟通与问询答复:作为招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全权负责与OIO及其官员的所有书面与口头沟通,及时、专业地回应OIO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任何问题或信息补充要求。 3.3审批流程管理与合规交割支持:。 3.3.1 流程监控与时效管理:全程监控申请进度,向招标人报告关键节点,并基于法定审理周期管理预期,推动流程高效进行。 3.3.2 交易文件合规审阅:确保最终的股权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完全符合OIO要求,特别是包含以获得OIO批准为核心生效条件的条款。 3.3.3 批准后合规指导:在OIO批准后,向招标人明确说明批准决定中所附的任何持续性义务或条件(如投资计划书中的承诺),并提供后续合规履行指导。 3.4 工作机制与交付成果 3.4.1 明确职责分工:投标人须在应标方案中明确划分工作界面。新西兰律所应作为向OIO提交申请、承担主要起草沟通工作的主办方;中国牵头律所应作为与招标人日常对接、进行中文复核及跨境协调的管理方。 3.4.2 专项成果交付:核心交付成果为《OIO审批策略分析与申请方案》及最终呈交的全套OIO申请文件。服务期内,须定期提交审批进展报告。 3.5 具体招标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 以其为准。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牵头律所或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 投标人(或新西兰律所)自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独立或牵头承担新西兰OIO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或法人签字,须清晰体现相关内容。) 5.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