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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分公司全市农村网点职工小家中午就餐服务(食材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泸州市全市农村网点职工小家中午就餐服务(食材加工)项目招标公告四川中志(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

泸州市 全市农村网点职工小家中午就餐服务(食材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中志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泸州市 全市农村网点职工小家中午就餐服务(食材加工)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          项目名称:泸州市 全市农村网点职工小家中午就餐服务(食材加工)项目

二、          招标编号:91510100060096438E202603004

三、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2026年泸州市 采购全市农村网点中午就餐服务采购,业务目标为落实省 “以人为本”理念,将“双关心工程”落到实处,泸州市 决定解决全市143个农村网点中午就餐问题,让员工更加安心工作,拟招标1个餐饮服务公司为143个农村网点提供中午就餐服务。

四、          招标内容:

  1. 采购内容:采购泸州市 采购全市农村网点中午就餐服务,服务期限1年,共1个包。
  2. 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5.92万元,资金已落实。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须具有类似服务业绩。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9.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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