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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绍兴江滨热电公司供热管网增容(吉宠支线)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8     浏览:0    
核心提示:浙江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增容(吉宠支线)施工已由绍兴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局以(《路由审批许可》)批准建设,项建设资
 浙江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增容(吉宠支线)施工已由绍兴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局以(《路由审批许可》)批准建设,项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浙江分公司绍兴热电公司供热管网增容(吉宠支线)施工
 
2.3 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新区江滨区块:北至七六丘中心河、西至康庄路、南至五号路、东至绿绮路地块
 
2.4 建设规模:1644 米
 
2.5 计划工期:2026 年4 月20 日至5 月2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1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供热管网增容(吉宠支线)全线的供货及施工:从海滨东路南侧已建DN400 管道柱B131d 后2 米接出DN300 管道,沿康庄路东侧敷设至沧海路前接出至吉宠二期DN150 阀门后,继续沿着康庄路敷设至桑田路前接出至金凤凰DN200 管道后,变径为DN250 过桑田路至五号路,过河后接出DN150 管道至展彤,后变径为DN200 沿五号路北侧敷设至三号路后,接出DN100 至羽墨后变径为DN150 管径敷设至吉宠一期。整条管线全长约1644 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 热力管道)。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1 年4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 项1500 米及以上的热网施工已竣工工程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 项1500 米及以上的热网施工已竣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施工业绩的移交生产交接书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
 
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施工业绩的移交生产交接书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18日至 2026 年 04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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