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分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分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分行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分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2)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分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拟入围3 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应大于或等于N+2(N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应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等相关类似营业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事业单位等上级独立机构的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9)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0)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11)原则上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项目金额或项目规模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计算该期限时,自潜在供应商提交参与供应商评估申请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12)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由本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注:缴纳社保人员数量须为5人及以上。)
3.5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行为记录名单。
3.7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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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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