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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景县电投智慧新能源公司5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7     浏览:0    
核心提示:景县电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景县电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
 景县电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景县电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 风力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境内

计划工期: 9 个月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 年4 月15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首批风机并网发电日期: 2026 年11 月30 日

全容量并网发电:2026 年 12 月 30 日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信息服务费
(元)

景县电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MW 风力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景县电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 风力发电项目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风电场施工、道路工程施工、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升压站工程施工、送出线路工程(送出线路、接入、改造、增容、陪停损失等一切相关工作及费用)勘察设计、施工(以最终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工程施工协调、征占地协调、征占地附着物补偿及清障、青苗赔偿,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及一切合规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设备安装及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 小时试运行,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生产调度数据中心接入项目;建设场站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子站并将数据接入集中运营中心及数据中台,接入集团公司通讯数据及相关费用;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等保测评、电磁辐射、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本工程相关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竣工投产等全部的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支持性文件、资质证照(含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补充耕地指标费、复垦费用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并网及发电业务许可证)等全部合规手续办理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完成生产准备、档案验收、达标投产、智慧化场站建设、

安全体验区、智慧工地建设、目视化建设;满足国网公司及全容量并网条件的EPC“交钥匙工程”。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负责该工程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陆上风力发电工程典型设计1.0版》、《能源场站升压站典型设计方案》相关规定及国家电投《公司存量风电场智慧化改造典型设计(2025版)》智慧化场站建设技术要求,负责本工程初步设计及初设审查,确定本项目主要设备选型,系统主接线方案、主要电气系统方案及机组微观选址。

(2)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集电线路路由设计,风电场道路及进场道路、风机位(包括箱变等)、集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升压站施工图设计,送出线路(含对端站新、改、扩建等全部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计优化。

(3)水文资料、气象资料、电网资料以及施工、设备(含甲供)等招标技术规范文件、招标文件等的编制。

(4)主机、塔筒及附属设备的选型、设计及优化,设计联络会的组织协调等全部相关工作。

(5)本风电场项目全部工程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进场道路、风机位(包括箱变等)、集电线路、升压站、送出线路(含对端站新、改、扩建等全部及附属配套设施)竣工图。

(6)合同谈判、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交底、设计工代等与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全部服务工作。

2、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负责该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设备、材料采购,升压站,风机围栏、集电线路(含电缆故障诊断装置)、送出线路(含对端站新、改、扩建等全部及附属配套设施)及风电场主设备(风电机组由甲方提供,电缆、箱变、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GIS、主变均为甲定乙购(电缆、箱变、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均、GIS、主变设备材料应按照要求,在国平台采购))、材料及配套辅材、站内线缆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2)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材料(含甲供)临时堆场,并对所有设备、材料保管及出入库管理,如有损坏、丢失需无偿补充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负责全部设备、材料的运输、钢板租赁、堆场租赁、设备看护、二次倒运、场内设备保管、试验与调试。负责本标段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车辆租赁、牵引、卸车、保管、倒运等工作。

(4)设备供应商须经发包方认可,需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取,如集团无相应类别合格供应商目录则应选择在集团有良好应用业绩的设备供应商。设备采购技术标准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公司相关标准要求,商务和技术合同文件按照公司标准编制。

3、施工及协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该工程项目区域的道路、桩基、基础、吊装、张拉、箱变基础、分支箱基础、风机及SVG 设备围栏、电装、调试、集电线路、送出工程(含对端站新、改、扩建等全部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送出线路钻越、迁改。)、升压站等全部协调、土建、电气、检测、安装、调试、试验、试运、并网等工程施工及项目竣工移交等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该工程项目全部土建、电气、安装、调试、KKS码编制及安装、试验等施工,风场区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消缺、性能试验、全站建模(含主设备)、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性能试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2)负责永久及临时占地施工、协调,征占地附着物补偿及清障砍伐、青苗赔偿(包括长期租赁土地费用,施工过程中占地恢复和复垦、复绿、临时施工道路、进场道路、施工营地、加工区域、临时堆场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并承担相关赔偿、租赁、协调费用);负责进场道路及场内检修道路的改造、施工、维护、协调及项目竣工后临时占地复垦和政府验收。包括:原有路桥改造(包括道路损毁修护、河道改造修整及桥梁修护加固)、电力线路迁改、通讯线路改造、燃气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改造等;涉及所有河道、沟渠、坑塘等水利设施的改造手续办理以及大件设备运输交通部门协调,满足设备进场需要;借用道路修复、全寿期运维检修道路租赁及施工、相关手续办理及相关部门验收;负责项目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复垦及地方政府新增额外工程施工、办理及费用缴纳。

(3)负责按照公司要求,采购、安装相关标识标牌。

(4)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方案编制、实施及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质监、上级公司、政府部门检查)、联合试运转、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达标投产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运营中心接入项目;建设场站集中运营中心子站并将数据接入国家电投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及数据中台、态势感知;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等保测评、全站建模、电磁辐射、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满足“三同时”)、电网验收及计量验收、AGC、AVC 联调试验等各项专项试验及验收和竣工资料验收、审计审查、工程结算、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负责项目智慧工地(按照河北公司《智慧工地建设实施细则》要求)、项目施工过程视频全覆盖(按照河北公司下发的《视频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满足国家电投集团智慧化场站建设要求。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按照用地红线图进行风场规划及布置,不允许超红线进行风场设计规划及施工。

②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投入的情况下成功并网,并且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0 小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

③试运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前(以建设单位出具整体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通讯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4、相关手续办理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根据发包人要求办理机场净空、生态论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如需重新办理)、规划条件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办理工作,与相关政府单位协调等工作,确保项目施工符合政策法规,军事、文物、国土、净空、限高等各级监管部门要求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2)负责办理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路径协议、环评、水保等涉及到的所有相关手续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办理各等级公路、铁路、河道、农用设施、各等级电力及通讯设施跨越、钻越以及迁改等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合规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4)负责办理项目工程相关审查、手续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应急预案、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等保测评、电磁辐射、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满足“三同时”)等)、项目周边所涉及周边村民、养殖场、单位和政府机关出具同意建设的承诺书;

(5)根据并网接入批复意见,本期 50MW 风电场项目通过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 110kV 升压站,规划建设 1 回 110kV 出线 T 接龙马~台辛Ⅱ线。本项目升压站~T 接点110kV 线路采用2×LGJ-240mm²型架空导线或同等输送 容量的电缆。考虑周边新能源送出需求,同时避免后期线路改造而导致本项目陪停损 失,本期将 T 接点~龙马站 110kV 线路由 LGJ-240mm²改造为 2×LGJ-240mm²,改造 线路长约 1km。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设备新投申请、全场仿真建模(含SVG、风机、储能)、电量批复、《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送出线路核准及接入批复、省调涉网认证、启动方案及投产会签、省发改电量批复文件、省调投产平台注册及资料上传、正式编号的报审、安全防护方案编制评审、定值计算备案、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受电前检查整改、通讯方式及调度电话开通、设备联调对点、启动会议召开、电表检验验收、网安接入、受电前网络检测、配合升压站标段AGC 及AVC 自测联调试验、一次调频联调、高低穿试验及校核、电能质量检测、甩负荷试验、风储联调、电网240 小时试运行、等保测评备案、并网检测、发电业务许可证等)办理及并网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其他工作

投标人使用合同价款中其他费用中的工程前期费、生产准备费、项目验收费、建设用地费,需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支付使用,若上述费用未用于支付在本工程项目中使用,发包方有权终止该项目费用支付,同时,发包方可代为支付并使用该项费用,最终甲方代为支付费用在结算价款中扣除,如单项超出列支费用而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科学统筹施工组织、合理调配资源,在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保证本项目于2026年12 月31 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如项目未能按上述期限如期投产,投标方需于2026 年11 月30 日前完成项目延期手续办理,因项目延期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由投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景县电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风力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③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备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承装修试110kV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4)投标人近五年(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 个项目容量5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EPC 业绩,或至少具有2个项目容量5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与2 个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EPC、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中至少有一个业绩的塔筒必须是混塔结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人有权认定该项业绩不合格处理)。

(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设总必须为投标人在编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至少负责过一个50MW 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设计工作(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设总任命书等证明文件)。设总须为公司正式职工。且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在编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政府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至少有1 个50MW 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工程建设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经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项目经理任命书等证明文件);

(7)投标人拟派专职现场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含土建、一次电气、二次电气、安装、调试、档案、吊装)须为公司正式职工,且需提供社保证明。

(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需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注明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 家。

4)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3 月16 日至2026 年3 月23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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