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二批辅机:离相封闭母线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 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二批辅机:离相封闭母线采购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60023
日 期:2026年2月12日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妈湾电力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深圳妈湾电力 (以下简称“妈湾电厂”)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半岛西南端,妈湾大道西侧,占地43.51万m2,厂区背山面水,东依小南山,南邻赤湾港,西部与珠江伶仃洋水域相连,北抵妈湾港,位于前海合作区中心位置,距深圳市中心25km,原有容量为2×320MW+4×330MW,本期按照等容量替换原则进行升级改造,拆除2×32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建2×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所需的2套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及其所有附属设备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培训等。本项目招标范围中离相封闭母线长度均为暂估量,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实际安装量结算,计算结果精确到1米/三相,弯头、接头等附件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补齐,不得增加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总公司与 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投标人为 ,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
子章)。
5.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3本项目仅接受设备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证明文件: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内容须至少包含制造商名称、注册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1项额定电压20kV及以上,额定电流25000A及以上发电厂离相封闭母线的投运业绩。 (证明文件:①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离相封闭母线供货内容、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②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文件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无法确认评审要素的,视为无效业绩。)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