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控制区围墙及场平工程
2.3项目概况:根据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施工总体计划安排,控制 区围墙、挡土墙及场坪土石方工程需要优先启动施工,为后续的主体工程项目建 设提供场地资源和封闭施工条件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坪回填及压实,挡土墙工程,控制区围墙 及临时大门工程,401项目宗地交接处围挡,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 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5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南侧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3 月 1 5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 5 日 。
开工日期为围墙开挖开始日期,交工日期为围墙涂料施工完成时间。在此期 间内需同时完成场地平整施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以招标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为准。招标人同时 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
2 . 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 . 8最高投标限价:6667087 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悦如晓着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 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 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 证书复印件。
注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 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打印 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 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 备 ,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 2022 年-2024 年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已完工项目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上述类似项目指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项目,投标时已完工的项目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及合同金额页)、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完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两者必须提供其中之一,需提供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正在施工的项目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封面、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及合 同金额页)及中标通知书(需提供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 0 2 6 年 1 月 3 0 日—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