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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堡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控制区围墙及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02     浏览:2    
核心提示: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控制区围墙及场平工程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2.招标概况与招
 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控制区围墙及场平工程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控制区围墙及场平工程

2.3项目概况:根据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施工总体计划安排,控制 区围墙、挡土墙及场坪土石方工程需要优先启动施工,为后续的主体工程项目建 设提供场地资源和封闭施工条件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坪回填及压实,挡土墙工程,控制区围墙 及临时大门工程,401项目宗地交接处围挡,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  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5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南侧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3  月 1 5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 5  日 。

开工日期为围墙开挖开始日期,交工日期为围墙涂料施工完成时间。在此期 间内需同时完成场地平整施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以招标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为准。招标人同时 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

2 . 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 . 8最高投标限价:6667087    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悦如晓着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 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 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 证书复印件。

注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 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打印 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 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 备  ,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 2022 年-2024  年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已完工项目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上述类似项目指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项目,投标时已完工的项目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及合同金额页)、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完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两者必须提供其中之一,需提供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正在施工的项目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封面、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及合  同金额页)及中标通知书(需提供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 0 2 6 年 1 月 3 0 日—2026年2月5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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