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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广东地区果蔬类餐饮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日期:2026-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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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广东地区果蔬类餐饮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广东地区果蔬类餐饮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广东地区果蔬类餐饮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广东地区餐厅果蔬类食材采购。主要服务对象为客户及本单位员工,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广东地区目前共设有4个餐厅,惠州3个,深圳1个。惠州3个餐厅每日用餐总人次约为4300;深圳餐厅每日用餐人次约为1700,总用餐人次约为6000。如果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4家将签署2家(一主一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主供应商负责惠州地区果蔬类餐饮食材配送,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辅供应商负责深圳及其他华南地区(除海南)餐厅果蔬类餐饮食材配送,主辅供应商互为备选。若本项目主供应商无法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则全部食材均由辅供应商供应,反之亦然。若至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不足4家,项目流标,重新招标。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不足4家,不开标,项目流标,重新招标。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项目流标,重新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计划自2026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采用1+1 模式:即每12个月供货期结束后,招标人对供货方进行考核,并填制供应商绩效评价表,若评价不合格,则合同终止。本项目中标人直接与“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签订合同。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实业-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广东地区果蔬类餐饮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HW-GK-0322/01
发标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按照餐厅要求提供符合采购标准的水果及蔬菜。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计划自2026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具体配送时间以现场负责人通知为准,包含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
交货数量
惠州地区餐厅:水果类约240吨/年,蔬菜类约830吨/年;深圳餐厅:水果类约55吨/年,蔬菜类约170吨/年。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监管管理部门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许可证书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平台(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查询核实。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餐饮食材类合同或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水果类、蔬菜类某一类或两类)供货业绩,且满足该业绩累计到货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税)的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或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和2)结算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单个业绩合同或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应至少涵盖首页、合同起止时间页、供货范围页、合同签署时间页、双方盖章页;结算发票应体现餐饮食材类(水果类、蔬菜类某一类或两类)且结算发票金额累计应不少于300万元(含税),且需附上已提供发票中任意一张发票对应的全国发票核验系统截图。若提供的纸质版发票且名称处为“详见销货清单”须有发生金额对应的明细清单且应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发票和明细清单无需购买方盖章,若提供的是电子发票须能体现供货内容或另附金额对应的明细清单(电子发票和明细清单均无需盖章)。同一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满足业绩金额的结算发票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备注:若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签署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但结算发票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满足三年平均净利润应为正。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平均净利润应为正。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4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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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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