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开盛招标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外包采购项目(QHKS-2026-012)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编号 | QHKS-2026-012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额度 | / |
| 最高限价 | /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各包要求 | 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 7、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1月30日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午休、节假日除外)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网上购买或现场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标书购买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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