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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万基集团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30     浏览:0    
核心提示:万基集团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万基集团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万基集团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
 
4.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万基控股集团旗下万基大厦、万基酒店、万基宏远电力、万基一铝厂区、万基一炭厂区、万基二铝北侧、万基二炭厂区、万基石墨厂区、铝加工公司、铝钛合金车间、煤厂及万基金属钠公司的建筑物屋面、停车场和闲置地面。本工程利用厂区内地面及屋顶铺设光伏组件。组件采用固定式安装,拟安装83258块660Wp单晶硅N型光伏组件,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约55MW分布式光伏电站+1MW/2MWh储能系统。本工程地理坐标为北纬34.74792026度、东经112.07565844度。(具体装机容量以施工图为准)
 
8.工期:18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44963952.02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体工程20MW及以上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2)专职安全人员要求: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6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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