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城北支行广告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城北支行广告标识工程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城北支行广告标识工程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西宁城北支行广告标识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ZGJ-FW-260102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安装完成并经发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事业单位等上级独立机构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0、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11、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13、原则上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项目金额或项目规模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计算该期限时,自潜在供应商提交参与供应商评估申请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14、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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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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