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前进街道恒丰路11号恒丰纸业
2.2 规 模:本项目利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拟利用屋顶面积约为66954.70㎡,直流侧装机容量12.9727MWp,交流侧容量12MW,容配比1:1.081,拟采用分块发电、多点接入的并网方案,采用电缆通过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接入用户配电室变压器低压侧,从而实现所有光伏阵列分块发电、多点接入。项目所发电量为全额自发自用。在全部光伏布置区域共计安装19958块规格为650Wp/块的单晶硅光伏组件。本工程选用5kW微型逆变器配置方案。共设置微型逆变器2400台,汇流箱130台,并网点31个。
本工程光伏组件彩钢瓦屋面采用平铺方式,混凝土屋面采用阵列式,分别安装于各区域屋面上。微型逆变器就近布置于各区域光伏组件阵列附近,微型逆变器经汇流箱汇流后,引至光伏并网柜,以400V接入用户配电室变压器低压侧400V母线。
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公司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设计和审查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牡丹江市恒丰纸业12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2.4 施工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前进街道恒丰路11号恒丰纸业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工时间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计划全容量并网投产时间:2026年9月30日,计划通过竣工验收时间: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240天。
2.6 招标范围:牡丹江市恒丰纸业12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本工程涉及到的勘察与设计;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与保管(包含甲供设备、物资的卸货、二次转运、保管、开箱验收)等工作;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检验、试验与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后的试运行工作;移交生产、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作等。本范围若有缺失项目则视为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之中,合同履行时不再另行支付。具体工作以发包人要求-技术规范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范围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范围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3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拟任设总: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项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设总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如果是壹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住建部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签名及有效期均满足住建部相关要求);
(2)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光伏施工工程,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04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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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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