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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能源公司高碑店市辛桥镇齐王务村及周边村风电项目PC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浏览:0    
核心提示:高碑店市辛桥镇齐王务村及周边村风电项目PC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本项目
 高碑店市辛桥镇齐王务村及周边村风电项目PC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高碑店市37.5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高碑店市辛桥镇北部,场址范围主要涉及西沿村、赵庄村、陈八庄村、齐王务村、岐山庄村,距辛桥镇直线距离约1.9公里,风电场场内有省道S3601、县道、乡道穿过,交通运输便利。项目规划容量为37.5兆瓦,共包含6台风机,拟采用单机容量6.25兆瓦机型,叶轮直径220米,轮毂高度170米,最终机型以招标人实际采购型号为准。同期新建一座35千伏开关站,储能按照15%,2小时考虑,配置5.625MW/11.25MWh储能。风电场通过35kV集电线直接接入新建35千伏开关站,开关站出1回35千伏架空线路向东北方向接入陈八庄110千伏站35千伏侧。
 
招标范围:高碑店市辛桥镇齐王务村及周边村风电项目PC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
 
1.本项目(包含风电场、开关站、送出工程等)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期间全部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送出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含征租地组卷过程中的土地协调)。
 
2.储能、塔筒(采用桁架塔型式,包含钢塔段、转换段、桁架段,下文同释)、箱变、预制舱、SVG、35kV高压设备等(详见报价清单)执行集团集采或框采结果(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PC总承包工程范围),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包括运输(含场内二次倒运)、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3.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风机主机及塔筒吊装工程执行集团集采结果,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PC总承包工程范围内,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风机吊装分包单位须为通过集团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的单位)。
 
4.场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5.项目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相关调试分界范围参考附件三“11、15”)、试运行、消缺、各项验收(含各项专题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税费等费用,直至符合移交生产运营条件。
 
6.发包人项目部租赁及基建车辆租赁费用。
 
7.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全部内容,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
 
8.储能、塔筒设备及安装、风机吊装、箱变、预制舱、SVG、35kV高压设备、中央一体化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风机机组振动状态在线检测系统设备及安装、集团智慧运维中心接入设备及安装等以暂估价计列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详见报价清单)执行华能集团集采或框采结果,由本工程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发起华能集团内部集采或框采需求,发包人、承包人与匹配单位签订三方采购合同,承包人对匹配单位按照分包单位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直接管理,对相关设备及安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结算等负全面责任。
 
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37.5兆瓦。
 
施工工期:本项目计划2026年3月15日开关站及送出工程开工,2026年4月30日完成第一台风机吊装,2026年6月30日完成第一台风机并网,2026年8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雄安能源公司高碑店市辛桥镇齐王务村及周边村风电项目PC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标段包1。
 
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350万元。
 
注:本项目招标人为雄安城市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单位须与项目单位高碑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风险告知:
 
1.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签署,每延误一个自然日考核5000元/天。
 
2.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送出工程核准,每延误一个自然日考核1000元/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1)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要求,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要求采取“老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的措施,旧证要求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新证要求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且每个项目容量不小于37.5MW及以上国内陆上风电工程主体施工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项目经理资质文件,且均须在有效期内。(备注:项目经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容量不小于37.5MW及以上国内陆上风电工程主体施工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任命文件、或能体现其任命的合同相关信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1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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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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