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东面即湖口县、彭泽县两县交界处。厂址西南距九江市约37.5km,西南距湖口县城约18km,东北距彭泽县城约21.5km。北依长江大堤,铜九铁路以及S301省级公路由其南面通过,交通便捷。一期工程两台机组已于2018年投产发电,二期扩建两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25年投产发电。二期投产后,现场部分安全防护设施、建构筑物及道路等存在与实际需求不符的情况,为确保电厂设备安全长周期运行, 拟对部分安全防护设施、建构筑物及道路等进行必要的完善。本项目负责九江公司生产区域加装爬梯、栏杆及检修平台等防护设施,制水车间及输煤区域四周道路完善,生产区域露天设备加装设备防雨罩、防雨棚,设备基础标准化建设及生产区域零星土建工程,大件库房围护结构及特种材料库完善等工作,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6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实施地点: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建筑或安装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厂建筑或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2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