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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津盘山发电公司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4     浏览:0    
核心提示: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工程项目

2.3 建设地点: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1200MW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止,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3 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供热首站扩容改造 EPC 项目,项目主要包括增加 1台 210MW 热网加热器、1 台电动热网循环水泵(流量 4500m³/h,扬程(最大/设计/最小)、2 台热网凝结水疏水泵(流量 200m³/h,扬程 174m)、1 台热网循环水泵入口过滤器(流量 4500m³/h)、相关管道、阀门等配套设备,并需针对上述增加的设备进行整体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保证改造完成后与原系统完全匹配,整体供热首站供热能力达 2200 万平方米(1024MW)。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 企业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至报价截止日(以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及以上汽水系统管道改造或建设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1 月13 日至 2026 年0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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