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业主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6-2028年业主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业主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XZ-2025-LYFGS-RKZB-0029-36
三、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
采购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为湖南省邮政 机动车辆(含各类燃油/电动汽车、三轮车、两轮车)提供车辆保险投保服务。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投保险种及赔付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船税代缴,各类燃油/电动汽车、三轮车、两轮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商业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等)投保等。采购人不对投标人在本合同期内实际产生保险业务量进行承诺。
车辆数量:全省现有各类车辆5301辆,其中燃油汽车2879辆,电动汽车71辆,燃油/电动三轮车2226辆,燃油/电动两轮车125辆。(实际投保数量可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
2.采购预算:本项目年度保费预算为1617万元,三年保费预算为4851万元,其中:标包一的年度保费预算为690万元,三年保费预算为2070万元;标包二的年度保费预算为927万元,三年保费预算为2781万元。
| 标包划分 | 服务范围 | 燃油汽车 | 电动汽车 | 电动三轮车 | 电动二轮车 | 燃油三轮车 | 燃油二轮车 | 合计 | |||||||
| 预估车辆数量(台) | 年保险费用(含税,万元) | 预估车辆数量(台) | 年保险费用(含税,万元) | 预估车辆数量(台) | 年保险费用(含税,万元) | 预估车辆数量(台) | 年保险费用(含税,万元) | 预估车辆数量(台) | 年保险费用(含税,万元) | 预估车辆数量(台) | 年保险费用(含税,万元) | 预估车辆数量(台) | 年保险费用(含税,万元) | ||
| 标包一 | 长沙(含长沙邮区中心和直属各单位)、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 | 1481 | 599 | 58 | 16 | 715 | 71 | 20 | 1 | / | / | 22 | 3 | 2296 | 690 |
| 标包二 | 衡阳、邵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 | 1398 | 629.5 | 13 | 9 | 1509 | 286 | 83 | 2 | 2 | 0.5 | / | / | 3005 | 927 |
| 合计 | 2879 | 1228.5 | 71 | 25 | 2224 | 357 | 103 | 3 | 2 | 0.5 | 22 | 3 | 5301 | 1617 | |
3.资金落实情况:费用由省公司、直属单位及各市州 承担,分列寄递和邮政账,按实际保费金额据实结算。
(二)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家供应商;投标人可投2个标包,只能中标1个标包。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包同时排名第一时,则由同时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自行选择并确认中标标包,自愿放弃其他标包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放弃标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由该标包综合排名其次的供应商递补。
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 标包划分 | 服务范围 | 年度预算合计(万元,含税) | 三年预算合计(万元,含税) |
| 标包一 | 长沙(含长沙邮区中心和直属各单位)、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 | 690 | 2070 |
| 标包二 | 衡阳、邵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 | 927 | 2781 |
(三)最高限价
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合同有效期
采购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首签两年,合同到期前,双方无异议且合同履行正常,后评价合格,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可再行签订一年。合同履约期间如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 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采购金额满总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单位。(投标人提供注册登记类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三)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四)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六)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业主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相关截图证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十)投标人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人若为省级分支机构,必须是获得独立法人合法授权。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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