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集条件重庆市游乐园“绿野仙踪”区域内餐饮业态招商公开征集公告,征集人为中旅西南(重庆)旅游发展 ,现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餐饮业态进行公开征集。 2. 项目概况重庆市游乐园项目定位“城市文旅新地标、休闲消费新目的地”,由央国企重资打造,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与稳健的投资运营能力,为项目建设品质、运营稳定性及长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作为承载重庆城市记忆的重要载体,项目传承重庆首个大型游乐园的历史底蕴,历经多年沉淀积累了三代人的童年情感共鸣,形成天然的市场认知优势,建立稳定的客群基础与品牌信任度,为后续运营奠定扎实根基。 项目坐落于重庆市南岸区两江四岸“桥头堡”位置,总用地面积207亩,紧邻南滨路、长江大桥,与渝中半岛隔江呼应,具备极佳的城市展示性与交通可达性。作为“两江四岸”南岸黄葛渡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承接“国际消费创新引领地、数智会展文旅集聚区、宜居宜业宜游示范地”的片区功能定位,是重庆打造山水城市客厅、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项目依托“网红城市”流量基础,具备转化为“长红”消费目的地的天然优势,必将成为本地居民与外来游客共享的文商旅首选地。 2.1项目 2.2项目规模及合作范围:总用地面积2500㎡,其中建筑面积300㎡具体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或征集人最终测绘面积为准,本次征集面积为暂定值。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庆市“绿野仙踪”区域内餐饮业态商家。 3. 租赁模式及租金计算方式3.1租赁模式:征集人以场地出租形式与应征人开展合作,应征人在约定商业面积内经营餐饮业态,餐饮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中式融合菜、火锅、西餐、东南亚菜等品类,双方按约定结算收益。 3.1.1租赁场地内的设计施工分工按以下约定执行:征集人负责根据应征人最终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内的建筑构造及外立面,室内空间划分由应征人自行分割;提供2200平方米内的园林景观的软景及硬景打造;整体征集人负责的建筑构造及园林景观打造总控在 200 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以内;水、电部分,征集人负责在租赁范围内依规设置接驳点位,接驳点位接口之后的所有水、电相关工程施工、设备配置、运维管理等事项,由应征人全权负责,严格履行相应成本承担及安全管理责任,应征人负责租赁场地内室内硬装、软装的设计与施工,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双方权责详见第四章第六条)。 3.1.2应征人经营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及产生的相关费用,不限于空调设备、厨房设备、演绎舞台、手续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 3.2租金结算方式:采用 “固定租金+月度营业额提成租金” 累加计收模式。 3.2.1固定租金: 人民币 50,000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租金按季度预付,应征人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5 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双方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执行。合作前两年(第一年、第二年)固定月租金保持5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不变;自第三年起,固定月租金进行调整,在原有5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月的基础上上浮5%,调整后月固定租金为52,5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元整),第三年至第五年固定月租金均按此标准执行,不再另行调整。 3.2.2营业额提成租金: (1)基础提成租金:按应征人当月不含税营业额的 5% 计提基础提成租金,双方同意以应征人年度保底不含税营业额600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佰万元整)为基数,按5%计提全年基础提成租金总额30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分摊至12个月,每月提成租金为25,000(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元。无论实际营业额是否达到600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基础提成租金不做任何调减,应征人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基础提成租金。 (2)年度超额提成租金:双方约定年度保底不含税营业额为 600 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对超出保底部分的不含税营业额,按 15% 计提超额提成租金。于下一租赁年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超额提成租金的核算与支付。
3.2.3开业前特殊结算规则:若应征人于游乐园正式开业前入驻并运营,该阶段征集人收益仅按上述营业额提成租金缴纳,免收固定月租金。 3.3管理费:租赁场地的公区运营、设施维护、公共照明等相关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暂未确定,双方一致同意,该费用的合计单价保底标准不低于 15 元/[㎡/月],计收面积暂定按场地建筑面积 300㎡核算,最终面积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或征集人实测测绘结果为准。前述费用由征集人统一收取,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待场地实际运营后,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营业额收益 3.4.1经营收益涵盖范围:核心经营收益和衍生收益(不限于活动收入及公共区域创收) 。 3.4.2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正式开园之日止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征集人不收取固定月租金,只收取营业额提成租金。 注:上述营业额收益包含核心收益和衍生收益 4. 租赁期限4.1租赁期限为五年,自园区正式开业之日(暂定2027年年底)起计算,至园区开业后第五个运营年度届满之日终止。最终以征集人发布的正式营业通知书为准。园区开业前的租赁场地施工装修期为前期筹备期,不纳入租赁期限的计算。 4.2提前解约退出机制:非应征人原因导致提前解约(如园区改造、闭园等)的,征集人全额无息退还应征人履约保证金;若应征人提供的是履约保函,征集人需出具书面解除证明,配合办理保函注销手续。因应征人过错导致征集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征人在合作场地内投入的全部经营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可移动设备等,应征人个人物品除外)无偿归征集人所有,应征人需按征集人书面要求完整保留经营场所内征集人同意保留的全部硬件及软件设施设备,并在征集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征集人未同意保留的其他设施设备的拆除、清理及搬离,确保场地恢复至合同约定的交还标准,相关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4.3其他可能提前终止之情形,按合同约定办理。 5. 应征人资格要求5.1应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本次征集要求应征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商征集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的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品牌经营场地限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备持有合法存续且持续经营满 2 年及以上的餐饮品牌,且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发生停业、歇业、注销或被吊销相关经营许可等情形)。 (3)经营面积500平以上。 (4)年营业额300万元以上。 注:以上内容需有相关佐证材料证明。 5.4招商征集截止日应征资格情况: 5.4.1应征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4.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其余要求详见征集人须知前附表1.4.1内容。 6. 征集文件的获取6.1 请于2026年1月9日(征集公告发布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游乐园领取征集文件。 6.2 领取征集文件需携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件、保密承诺书原件。 注:本项目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和《保密承诺书》将随本征集公告一并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 以附件形式发布,请应征人自行下载,按登记表和承诺书的要求签章后,并于上述规定时间购买征集文件时提交到重庆市游乐园,否则中旅西南不予发放征集文件,应征人将无法获取征集文件。 7. 应征文件的递交7.1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征集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2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游乐园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征文件,征集人不予接收。未获取征集文件的应征人递交的应征文件,征集人不予接收。 8.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qi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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