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西宁市 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锦茂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根据西宁市 2025年10月11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业主西宁市 关于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的请示》(西宁邮政〔2025〕336号),完成业主西宁市 房屋零星维修项目采购工作。就业主西宁市 房屋零星维修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西宁市 房屋零星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QHJM-FW-2601
三、项目概述:该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服务期1年。此预算含除人工费用以外的税费、管理费、措施费、风险、机械设备等其他一切费用。按照92项零星维修装修材料及施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四、招标内容:房屋零星维修装修材料及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服务期:1年。
六、最高投标限价:房屋零星维修装修材料及施工限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房屋零星维修装修材料及施工限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共一个标段,评选一主一备供应商。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六)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七)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承诺函无效)。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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