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2号
2.2 项目规模:2026年-2027年机组点火、机车加油及厂内自有车辆用柴油,0号柴油约880吨、负35号柴油约250吨,含供货、运输、卸货等工作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石油产品-沈阳分公司2026年-2027年生产用柴油采购: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026-2027年度机组点火、机车加油及厂内自有车辆用柴油采购,包括0号柴油880吨、负35号柴油250吨。本次招标的柴油为2026-2027年度预估用量,根据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包括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交货地点为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厂区内卸油站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油产品-沈阳分公司2026年-2027年生产用柴油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本次采购的柴油生产厂家要求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大型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货物来源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证明材料。
9.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金额为100万元以上已完成的柴油供货业绩,每项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封皮、签字页、金额等信息)及供货结算发票(每项业绩提供对应结算发票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以证明业绩的真实性,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为无效业绩。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柴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04 15:00到2026-01-12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