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2026年建筑物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2.1.2 项目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2.1.3项目简况:鹤岗电厂水源地、灰场距离厂区较远,道路为沙石路,恶劣天气时道路通行困难,需要对水源地巡视道路、灰管路检修道路进行定期维护;厂区内建筑物及生活设施老旧,需要定期维修维护,保证建筑物及生活设施的正常使用。
2.1.4项目服务期要求:1年。
2.2招标范围:水源地巡视道路、灰管路检修道路的维修维护;两条道路的清雪、垃圾清运、道路修补铺垫、道路两侧排水沟清理疏通、道路下排水管涵疏通及破损修复等维护工作;全厂零星土建维修;全厂建筑物修缮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专用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道路维修维护或土建施工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9:00起至2026年01月08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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