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生产生活营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1189)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生产生活营地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生产生活营地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举片区控规CJ01-J01地块,项目用地背靠黄岗山公园,西侧与博豪中学相邻,对面为在建的市民活动中心和寻乌县实验中学,附近分布有寻乌县人民政府、寻乌县档案局和应急管理局等政府机构。地块近似直角梯形,南北向最长约94m、最短约33m,东西向最长约157m、最短约88m,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0000m2,建筑总面积约13000m2。营地规划满足发包人的办公、生活、住宿需求,主要包括办公楼、公寓楼、食堂、文体中心以及配套门卫房、道路、景观绿化、管网、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关室外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计划分为一个标段,即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生产生活营地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生产生活营地的工程勘察、整体规划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清单编制)及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现状水渠改道设计、绿建与节能、智能化设计、建筑亮化设计、基坑支护、土石方平衡、边坡支护、交通评价编制(如有)、装配式设计(如有))等勘察设计阶段各项工作,完成第三方面积校核的委托、配合招标人完成生产生活营地相关的数字化立项报告编制、数字化专项采购与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招标人及各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期间不定期现场配合等。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服务期限
寻乌县新东-长举单元CJ01-J01地块正在履行招拍挂程序,待招标人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本合同生效,服务期限至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生产生活营地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止(预估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7年6月,实际服务期限根据工程进度调整)。其中:
(1)工程勘察阶段: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项目地形图测量及地灾评估工作;勘察方案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地质详勘工作。
(2)方案设计阶段:场地实测地形图收到后,15天内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及方案设计工作。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5)专项设计:根据各阶段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专项设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m²混凝土结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建筑类型及建筑面积等信息)。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