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 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51210000806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租赁涉案物品仓库服务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四)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租赁涉案物品仓库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仓储业
4.其他: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采购人需求》。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起一年,或者项目实际结算总金额累计达到服务费总额,本项目合同即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3.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获取采购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证明文件)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21日9时30分至2026年1月21日10时00分
(二)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联系方式:020-8311565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